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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实盘股票配资公司 2月12日股市必读:锋龙股份(002931)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出1687.2万元,占总成交额12.05%

发布日期:2025-02-18 11:35    点击次数:185

  

2023实盘股票配资公司 2月12日股市必读:锋龙股份(002931)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出1687.2万元,占总成交额12.05%

截至2025年2月12日收盘2023实盘股票配资公司,锋龙股份(002931)报收于16.05元,下跌1.47%,换手率4.68%,成交量8.74万手,成交额1.4亿元。

当日关注点交易信息汇总: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出1687.2万元,占总成交额12.05%。公司公告汇总:锋龙股份决定提前赎回“锋龙转债”,赎回价格为100.38元/张,赎回日为2025年3月5日。交易信息汇总

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出1687.2万元,占总成交额12.05%;游资资金净流入609.78万元,占总成交额4.35%;散户资金净流入1077.42万元,占总成交额7.69%。

公司公告汇总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2月11日召开,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7名。会议由董事长董剑刚主持,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豁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知期限的议案》,同意豁免提前五日通知期限,确保会议召开时间、地点、方式和内容无异议。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提前赎回“锋龙转债”的议案》。自2024年12月30日至2025年2月11日,公司股票已有15个交易日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12.53元/股的130%,触发“锋龙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决定行使提前赎回权利,按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赎回全部未转股的“锋龙转债”。董事长董剑刚作为持有人回避表决。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保荐机构核查意见亦在巨潮资讯网上发布。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提前赎回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法律意见书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为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931)提前赎回可转换公司债券出具法律意见书。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募集说明书》的规定,锋龙股份已满足赎回条件。

锋龙股份于2020年7月1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议案,并于2020年8月10日获股东大会通过。2020年12月8日,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司公开发行面值总额24,500万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2021年1月29日,该债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锋龙转债”,代码“128143”。

根据《募集说明书》,“锋龙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规定,若公司股票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公司有权赎回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自2024年12月30日至2025年2月11日,公司股票已满足此条件。2025年2月1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提前赎回“锋龙转债”的议案。公司已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提前赎回“锋龙转债”的核查意见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保荐机构,对公司提前赎回“锋龙转债”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公司于2021年1月8日公开发行245万张可转债,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2.45亿元,并于2021年1月29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锋龙转债”,代码“128143”。截至核查意见签署日,“锋龙转债”最新转股价格为12.53元/股。

根据《募集说明书》,当公司股票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时,公司有权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自2024年12月30日至2025年2月11日,公司股票已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16.289元/股,触发赎回条款。

2025年2月11日,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了提前赎回“锋龙转债”的议案,同意行使提前赎回权利,并授权管理层负责后续赎回事宜。公司实际控制人董剑刚先生持有65,770张“锋龙转债”,其他相关人员在赎回条件满足前六个月内均未交易“锋龙转债”。

西南证券认为,本次提前赎回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无异议。

关于提前赎回“锋龙转债”的公告

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宣布提前赎回“锋龙转债”,赎回价格为100.38元/张(含当期息税),赎回条件满足日为2025年2月11日,赎回登记日为2025年3月4日,赎回日为2025年3月5日,停止交易日为2025年2月28日,停止转股日为2025年3月5日。赎回资金将于2025年3月10日到达中登公司账户,投资者赎回款到账日为2025年3月12日。

自2024年12月30日至2025年2月11日,公司股票已有15个交易日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12.53元/股的130%,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于2025年2月11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提前赎回议案,决定行使提前赎回权利,赎回全部未转股的“锋龙转债”。

“锋龙转债”于2021年1月8日公开发行,发行总额2.45亿元,每张面值100元,转股期限自2021年7月14日至2027年1月7日。转股价格经过多次调整,最新转股价格为12.53元/股。公司提醒持券人注意在限期内转股,避免因无法转股而被强制赎回的风险。咨询部门为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联系电话:0575-82436756。

关于“锋龙转债”赎回实施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特别提示:“锋龙转债”赎回价格100.38元/张(含当期息税),赎回条件满足日2025年2月11日,赎回登记日2025年3月4日,赎回日2025年3月5日,停止交易日2025年2月28日,停止转股日2025年3月5日,发行人赎回资金到达中登公司账户日2025年3月10日,投资者赎回款到账日2025年3月12日。

截至2025年3月4日收市后仍未转股的“锋龙转债”将被强制赎回,本次赎回完成后,“锋龙转债”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持有人应注意在限期内转股,避免损失。赎回价格可能与市场价格存在差异,投资者如未及时转股,可能面临损失。

自2024年12月30日起至2025年2月11日,公司股票已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触发“锋龙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于2025年2月11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提前赎回“锋龙转债”的议案,行使提前赎回权利。

咨询部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联系电话:0575-82436756,联系传真:0575-82436388,联系人:王思远、罗冰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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